(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2〕9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3〕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1〕10号)规定和我省工作安排,现将我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四、面试内容及科目
(二)面试科目。1.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2.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小学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特殊教育共11个科目;初级中学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9个科目;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8个科目。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个科目参加面试。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科目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确定。4.注意事项。(1)笔试报考小学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201A、202A)的考生,面试时仅限于报考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301A、302A)的考生,面试时仅限于报考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已取得201、202、301、302科目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可替代相应的201A、202A、301A、302A。(2)报考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类别的考生,面试科目须与已取得合格成绩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科目三不开考的除外);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类别的考生,应根据专业(依据所学专业或技术等级证书确定)选报相应的科目。
[考试报名]全国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时间|报名入口[成绩查询]全国教师资格证成绩查询时间|查询入口[教师改革]教师资格改革过渡考试办法|过渡认定办法[考试政策]教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考试实施办法[培训课程]最新教师资格证考试高清视频辅导课程试听标签:
Copyright © 2015-2022 世界空调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琼ICP备2022009675号-1 联系邮箱:435 227 67@qq.com